10.3969/j.issn.1001-9243.2003.07.009
加强工程管理科学调度洪水确保沂沭河安全
@@ 1983年,根据<国务院批准水利部关于对南四湖和沂沐河水利工程进行统一管理的请示的通知>([1981]148号文),在山东省临沂市设立了沂沭河管理处(现更名为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对沂沭河骨干工程进行直接管理.直管20年来,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及水利部流域机构管理职能的要求,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合理调度洪水,确保防汛安全,为沂沭河两岸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调度、洪水、沂沭河、水利部、河道管理条例、直接管理、水法规、社会稳定、流域机构、经济发展、合理调度、管理职能、骨干工程、防汛安全、山东省、南四湖、临沂市、国务院、管理局
TV6(水利枢纽、水工建筑物)
2005-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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