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43.2003.05.018
浅议规范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
@@ 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水利部、国家计委于1992年联合颁发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计划委员会于同年进行了转发并作了补充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起到了规范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逐渐增多,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安徽省水利厅制定了<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现结合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谈一些笔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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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8(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
2005-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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