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43.2003.03.002
认真贯彻新《水法》努力开创流域管理工作新局面在2003年全国水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九届全国人大29次会议通过的新<水法>,是迄今为止对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定最明确、法定职责规定最具体、最完善的一部法律.新<水法>的实施,是我国水利事业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全面推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准委在2002年学习贯彻新<水法>中,把转变流域管理观念、提高流域管理水平作为学习的重点,在流域管理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
水法、流域管理、工作新局面、水政、工作会议、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利事业、节水防污型社会、转变、学习、全国人大、管理机构、管理观念、管理工作、法律地位、法定职责、发展史、经济、建设、标志
D9(法律)
2005-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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