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43.2002.12.005
新《水法》系列讲座之二新《水法》的主要特点
@@ 1988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水法>,标志着我国水利建设与管理步入了法制轨道,它对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1988年<水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经过8年的努力,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水法>.新<水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依法治水进入全面推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水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利、经济社会、节水防污型社会、保护水资源、建设与管理、依法治水、利用行为、法制轨道、标志、转变、水害、开发、会议、会审、规范、防治、颁布
D92;D9
200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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