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43.2001.01.005
强化法律意识规范经济行为--一则追讨欠款案引起的思考
@@ 1993年2月5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江河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500万元,期限1年,年息7.56%.其后,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银行帐户;1994年1月1日,甲方和乙方双方签订<延长还款的补充协议>,约定将原借款期限延长一年,年息变为8%.
法律意识、规范、河水利委员会、房地产开发、银行帐户、协议约定、签订、借款、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水利部、资金、中国、江河、还款
D9(法律)
200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