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通知
2015年12月1日,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显著提升;但也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7部门特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通知。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具体内容为:(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2)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3)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4)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5)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学术论文、科技工作者、学术期刊、科学道德、学术生态环境、学术不端行为、通知、弘扬科学精神、自然科学、学风建设、行为规范、论文数量、具体内容、端正学风、代写论文、中科院、评审人、科技界、科技部、教育部
G23;G64
2016-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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