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144.2019.04.002
跨域性城市群环境保护及治理的法律合作路径研究 ——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视角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出台,粤港澳将携手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另加活力四射的珠三角.由于这种法域和政体的差异,粤港澳大湾区跨域性环境保护及治理的法律关系复杂,进一步深化合作中的法域差异导致的法制障碍不容忽视.因此,应以CEPA框架下所签署的双边协议中的环保合作条款为准则,在开放合作中相互借鉴吸纳包容,通过法制的力量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创新制度,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域性生态环境治理的协调化、法治化.
跨域性、生态环境治理、协调化、法治化
C912(社会学)
2019-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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