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0254-5098.2001.02.026
正确评价医用诊断X射线机房内、外环境辐射水平
@@医用诊断X射线是重要人工电离辐射源。投照过程涉及场所及人员即有内环境(针对工作人员和受检者),又有外环境(针对公众)的辐射防护问题,需考虑的辐射防护评价因素较多。本文作者就辐射防护评价中有关问题及评价方法做一些探讨。
一、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评价现状
1.相应国家标准的缺乏或不完善
我国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涉及医用诊断X射线内、外环境辐射水平控制的法规和标准有:①GB 479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1];②GB 8279-87医用诊断X射线卫生防护标准[2],规定了X射线机本身的防护性能要求及机房墙壁、门、窗应有的防护铅当量要求,但对工作人员工作位置及外环境的辐射水平控制值未做规定;③卫生部34号令《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3],附件中规定了透视、摄片中机房内、外环境辐射水平控制值,以及测量条件和评价方法。设定的摄片机测试条件为80 kV、30 mA、5 s,在此条件下测定空气比释动能率。但部分大于200 mA的国产机和绝大部分进口机没有设置30 mA档;还有少数X射线机只设置mAs,而没有mA档。由于测试条件与《规定》[3]不相符,无法与规定的控制值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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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81(放射医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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