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0529?567x.2019.12.007
大于胎龄儿发生风险的人群归因危险度分析
目的 评价在不同年度发生大于胎龄儿(LGA)的相关因素,包括妊娠前肥胖、妊娠期增重过多、妊娠期糖尿病(GDM)等对LGA发生的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PAR%)的影响.方法 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的方法,收集2011年1月至12月、2014年1月至12月及2017年1月至12月于北京妇产医院行规律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单胎孕妇的临床资料,包括一般情况、妊娠期糖脂代谢水平、并发症及妊娠结局;建立多因素回归模型,并结合相关人群发生率计算PAR%,评价各因素对LGA发生的影响及其变化趋势.结果(1)2011、2014及2017年度分别纳入单胎孕妇11 132、13 167及4 973例, LGA的发生率分别为15.19%(1 691/11 132)、14.98%(1 973/13 167)及16.21%(806/4 973),不同年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2)多因素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孕妇高龄、经产妇、妊娠前超重及肥胖、妊娠期增重过多、GDM及妊娠早期三酰甘油水平≥1.7 mmol/L均与LGA的发生风险显著相关(P均<0.05).其中妊娠前超重及肥胖、妊娠期增重过多及经产妇是3个年度均存在的危险因素,在2017年度则未发现GDM与LGA相关.(3)随着年份的增加,各因素的人群对LGA风险的PAR%变化趋势为,妊娠期增重过多的PAR%逐渐下降(2011、2014及2017年分别为32.6%、27.2%、22.2%),而妊娠前超重及肥胖的PAR%上升(4.2%、3.3%、8.4%),经产妇导致的PAR%也呈上升趋势(3.5%、6.3%、15.9%).(4)不同年度,孕妇妊娠早、中期增重对LGA的PAR%较高,2014、2017年分别为20.2%、19.0%.结论 妊娠期增重过多、妊娠前超重及肥胖、经产妇,是LGA发生的重要影响因素.近年,妊娠期增重对LGA的人群归因危险度比例有所下降,但妊娠早、中期增重仍是重要的归因因素之一.合理的妊娠前及妊娠早、中期体重管理,对降低LGA的发生风险有重要意义.
妊娠、体重增长、肥胖症、出生体重、巨大胎儿、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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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14.256;R58;R18
2020-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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