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0578-1310.2017.04.004
美国儿童和先天性电生理协会、美国心律协会“儿童及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导管消融专家共识(2016年版)”解读
继欧洲心律学会(EHRA)、欧洲儿科心脏病学协会(AEPC)“儿童心律失常的药物及非药物治疗专家共识”发表后[1],美国儿童和先天性电生理协会(PACES)联合美国心律协会(HRS)于2016年发布了“儿童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导管消融专家共识”(以下简称“2016年版共识”)[2],该共识距上一次北美起搏和电生理学会(NASPE) 2002年发布的“伴或不伴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导管射频消融专家共识”[3](以下简称“2002年版共识”)已经有14年之久,反映了导管消融术治疗儿童快速性心律失常的现状与进展,将为规范这一技术的合理开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现就PACES、HRS发表的2016年版共识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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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7;R97
201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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