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0578-1310.2017.04.002
进一步规范导管消融术治疗儿童心律失常
1990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Van Hare医生首次使用导管消融术成功治疗1例10月龄患儿交界性心动过速[1],同年北美儿童电生理学会(Pediatric Electrophysiology Society)为评估导管射频术在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建立了儿童射频导管消融登记制度(The Pediatric Radiofrequency Catheter Ablation Registry)[2];根据该登记库数据,北美起搏和电生理学会于2002年发布了关于儿童导管射频消融术的专家共识(以下简称“2002年版共识”)[3],以规范儿童导管射频消融术;2002年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心脏起搏和电生理分会也发表了儿童射频消融指南[4].这些指南对导管射频消融治疗儿童心律失常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在导管消融术已成为治疗儿童快速性心律失常的一线方法.2016年美国儿童和先天性电生理协会(PACES)联合心律协会(HRS)发布了新的关于儿童导管射频消融术的专家共识(以下简称“2016年版共识”)[5],反映了导管消融术治疗儿童快速性心律失常的现状与进展.我国自1992年首次开展儿童射频消融以来[6],手术例数和开展此手术的医院也在不断增加.虽然国内多中心研究资料已发表[6],但尚未形成相应的指南来指导国内导管消融术治疗儿童快速心律失常工作.应进一步加强我国儿科临床导管消融治疗小儿快速心律失常的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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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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