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0578-1310.2017.04.001
我国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重要性
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发生率在活产新生儿中约为1%,其中1/4至1/3为重症先心病,包括危重和严重两种类型,分别指在新生儿期和婴儿期需要接受手术或介入治疗的先心病[1].重症先心病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可发生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酸中毒、缺氧性脑损伤等严重后果,是导致婴儿死亡和儿童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2].研究显示西方发达国家12% ~ 50%危重先心病患儿出生后至产科医院出院之前并没有得到诊断,而是在出现严重症状之后发现患病,此时患儿生命体征往往处于不稳定状态,由此增加了手术风险,严重影响预后,同时也增加了社会经济负担[3-4].基于这种情况,2010年美国新生儿和儿童遗传性疾病咨询委员会(The Secretary's Advisory Committee on Heritable Disorders in Newborns and Children,SACHDNC)建议应该对新生儿先心病进行普查,并于次年成立工作小组推进相关工作[5].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危重先心病、重症、缺氧性脑损伤、咨询委员会、遗传性疾病、心源性休克、活产新生儿、婴儿死亡、心力衰竭、相关工作、稳定状态、手术风险、生命体征、经济负担、介入治疗、及时治疗、患儿、工作小组、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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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2;R6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16YFC1000506;上海市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GW Ⅲ-27.1
201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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