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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3585.2017.10.018

关于公司债券暂停上市规定的思考与建议

引用
有关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规定 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外部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金融市场上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根据《证券法》第六十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公司债券、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违法行为、外部融资、上市条件、上市公司、企业融资、募集、履行义务、连续亏损、金融市场、金融工具、证券法、资金、用途

F27;F83

2017-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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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2095-3585

34-1320/F

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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