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765.2016.07.013
急性缺血性卒中静脉应用阿替普酶纳入及排除标准的科学声明(第六部分)美国心脏协会/美国卒中协会致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声明
急性卒中患者多有抗凝剂使用史,是否对这些患者进行静脉阿替普酶治疗一直存在争议。目前的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AHA)/美国卒中协会(American Stroke Association,ASA)指南认为,目前仍使用抗凝剂且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1.7或凝血酶原时间(prothrombin time,PT)>15 s是卒中后3 h内进行静脉阿替普酶治疗的一项禁忌证。对于3~4.5 h的卒中患者,正在口服抗凝药(oral anticoagulation,OAC)治疗是静脉应用阿替普酶的一项排除标准,无论其INR值如何。考虑到美国的心房颤动患者数量将在2050年预计达到560万~1000万,这一问题将越发明显。许多研究均纳入了正在服用维生素K拮抗剂或肝素的患者,并根据患者的INR、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水平分别进行了详细讨论。与此相反,一些研究将患者笼统地划分为此前是否接受过抗凝剂治疗。其中最大的一项研究,基于“卒中治疗安全保障研究”(Safe Implementation of Treatments in Stroke,SITS)注册中使用的阿替普酶欧洲许可说明,共纳入了212例此前服用过OAC并接受了静脉阿替普酶治疗的卒中患者。45例患者的INR值>1.7。对独立预测因素进行校正后,有OAC服用史的患者,其基于SITS标准[调整比值比(adjusted odds ratio, aOR)1.4,95%可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 CI)0.7~3.0]或欧洲急性卒中研究(European Cooperative Acute Stroke Study,ECASS)标准(aOR 1.4,95%CI 0.7~3.0)的症状性颅内出血(symptomatic intracerebral hemorrhage,sICH)发生率、3个月时死亡率(aOR 0.7,95%CI 0.3~1.3)和预后不良发生率(aOR 1.0,95%CI 0.6~1.8),与未服用OAC的患者相比差异均无显著性。
美国心脏协会科学声明、脑缺血、脑梗死、纤维蛋白溶解剂、卒中、溶栓治疗、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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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R24
2016-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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