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500.2015.08.007
河南洛阳推进废旧品循环利用
2013年,河南省洛阳市下发《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洛阳市公共机构将把废旧商品卖给指定回收单位,从而规范公共机构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并使废旧商品得到更好的循环利用。该模式实施两年来,已有2000多家公共机构参与,下一步,该模式还将在县区大力推广。
河南省、洛阳市、公共机构、商品回收、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模式、回收利用、县区、规范、单位
F12;C93
2015-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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