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500.2005.08.013
河南省商务厅规范《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管理工作
@@ 近日,河南省商务厅为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管理,规范其使用程序,方便各省辖市和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申领和使用,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和有关要求,下发了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商务厅、规范、报废汽车、汽车回收、证明、管理办法、使用程序、回收企业、国务院、通知
TP3;U46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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