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500.2001.06.004
新疆区物资再生协会召开三届二次理事工作会议
@@ 为了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资源”2001”445号<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公安厅新公三”2001”95号<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讯、油田、冶金、铁路等器材设施犯罪活动的通知>几个文件精神,结合文件下发后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局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在执行和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新疆物资再生协会于2001年5月30日召开了全体会员单位紧急会议,对有关执行税收全免文件的时间差问题、延开增值税发票后的退税问题、普通发票专项使用问题以及贯彻清理废旧金属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等问题,作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和分析,提出了较为实际的建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新疆、废旧物资回收、协会、理事、汽车回收、废旧金属、报废汽车、文件、通知、国家、财政部、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发票、再生利用、严厉打击、税务、清理整顿、器材设施、普通发票、经营业务
U46;X32
200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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