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433.2015.09.001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
2015年7月30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由中国药师协会正式发布,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br>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将实行分级管理,并建立备案、统计年报工作制度。中国药师协会主要负责对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省级药师协会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由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确定报中国药师协会备案;省级药师协会负责汇总年度本辖区继续教育实施情况报至中国药师协会。<br>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的制定旨在建立科学有效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体系,确保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质量,提升执业药师队伍整体素质,满足公众对药学服务的需求。随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施行,将会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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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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