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433.2010.07.013
从法律责任调整角度看建立药品不良反应风险分担机制
本文对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涉及的法律责任设定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出行政责设定缺乏上位法支撑,强制性低,而民事责任设定分散复杂难以操作.对此,应从结果控制角度调整药品不良反应涉及的行政责任条款,提高法律效力;从立法上强化企业的调查和预见义务;调整产品缺陷的界定条款以适应合格药品造成不良反应损害的民事责任;在产品责任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条款,实现惩罚、遏制、激励三重功能;从产品责任、补偿制度立法和保险三方面建立药品安全风险分担机制.
药品不良反应、法律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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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6;TG3
2010-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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