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对地方党委“一把手”的监督与问责机制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加强对地方党委“一把手”的监督与问责,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在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基础上,创新监督机制,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将加强对“一把手”巡视监督、大力推进落实“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公示制度、规范其配偶子女从业行为作为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对“一把手”不当用权、权力滥用造成的重大决策失误实行“党内问责”“终身问责”,对其权力腐败实行“法律问责”.
党委“一把手”、民主集中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权力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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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与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新形势下加强对‘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的途径和方法研究”2017YZD06;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和实践要求研究”16KDA007
2018-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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