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审判体制的建构经验与现实价值
中华苏维埃政权司法体制的初创成为陕甘宁边区审判体制建构的逻辑起点.“一元化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保持和推行极大地抵御了边区政权被国民政府“西式政权”的同质化.边区确保党对司法的政治领导以防止党委包办司法,削减政府对司法的业务领导以避免行政干预司法,纠正司法“闹”独立的倾向以强化民主监督司法,从而优化了审判体制.边区审判体制的建构和优化,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发展方向具有承上启下的重大价值.
陕甘宁边区、审判体制、历史建构、优化经验、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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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陕甘宁边区司法传统中的理性与经验研究”11XFX008.
2016-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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