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95X.2009.10.009
以其他科技成果权 保护育种者的经济利益
@@ <种子法>第十二条设立的育种者保护制度,对授权品种适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育种者选育的非授权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如何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具体规定.本文从对选育品种的法律属性分析入手,就申请品种或其他非授权品种得到推广利用的,育种者选择何种方式保护除人身权以外的经济利益,予以探讨.
科技、果权、保护制度、育种、经济利益、品种权保护、授权、属性分析、制度保护、选育品种、推广应用、推广利用、品种权人、具体规定、合法权益、种子法、人身权、植物、申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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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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