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396.2004.02.003
儒家的人类中心论及其生态学意义--兼与西方人类中心论比较
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其本质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但它不是以利益为中心的,而是以道义为中心的,这构成了其与西方传统的人类中心论的重要区别.从孔子开始,经过孟子,到宋明理学家,这种以道义为中心的人类中心论形成了儒家的一个重要传统,是儒家对待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的主流方式,它视万物为与人类同源、同构、同体,要求人类将仁者爱人的道德情怀扩展到对待自然万物,把仁爱万物作为道德的最终完成和最高境界."人者天地之心"是儒家人类中心论的核心命题,依据这种观念,人类在为自己确立了"天地之心"的价值定位的同时,不是拥有了主宰万物的权力,而是主动承担起了自然万物的"主持者"、守护者的责任和义务.这种道义类型的人类中心观念,在中国漫长的农业文明史上发挥了保护自然环境的积极作用,它可以为我们突破和超越西方的人类中心主义提供一种不可多得的传统思想资源,对于当今人类走出生态危机的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人类中心论、道义、利益、天地之心、生态学
B82;N03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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