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分子化学创新药专利的创造性
本文结合两个无效案例,说明小分子化合物创造性的把握,以供创新药研发公司借鉴.改构设计的化合物和已知化合物拥有相同的基本核心部分或者基本的环,需要能够体现预料不到的用途、技术效果.如果改构设计的化合物和已知化合物没有相同的基本核心部分或者基本的环,那么该设计在结构上是与已知化合物不接近的、有新颖性的化合物,只要具有一定用途或者效果即可,不必要求其具有预料不到的用途或者效果.
创新药、专利、创造性
2020-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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