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主成分分析的大气污染考核评定合理性研究
本文针对京津冀大气治理问题,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来确认已知的考核评定方式是否合理.在这一过程中考虑到不同地级市空气污染程度不尽相同,为了确保审核方式的公平,本文选择同比变幅,目标下降幅度,完成率作为考核评定方式的审核标准,并对同比变幅,目标下降幅度取绝对值,将其转换成效益性指标.最终确定的考核评定方式与《通报》、《行动计划》中的相一致:以PM2.5改善目标为基础,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作为修正项,综合PM2.5降幅排名和完成率排名.
大气污染、主成分分析、考核评定
2019-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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