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8.08.029
检验机构如何做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各种竞争性遴选方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技术机构开展检验工作.被委托的检验机构应当保证所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科学、公正、准确,如实上报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并对检验工作负责.完善自身检测能力,积极投标响应、明确服务要求、严谨出具结果数据是国抽承检机构的工作要点.
2018-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