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是“三大安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和成熟,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随之进行.政府守好质量安全底线,已成为政府部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内容.政府部门对“物”的秩序的维护,首先要保障这些紧密牵系着人身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产品是安全的,群众要买得放心,用得安心.如果质量安全底线都看不住,市场秩序维护就无从谈起.对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三大安全”的监管,已被新组建的市场监管部门定义为规范和维护“物”的秩序的核心内容,也与注册审批、反垄断等对市场主体秩序的规范和维护形成了显著的区别.
2018-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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