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处理要遵循的技术规范——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处理探析》商榷
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生产者、销售者对挂查结果提出异议是经常发生的,这既是《产品质量法》赋予他们的权力,也是考验各级质监部门的技术能力,同时还是维护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形象.为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处理探析》(刊登在2017年第1期《中国质量技术监督》上,以下简称《处理探析》)一文认为,应从五个方面来加强与完善监督抽查的行为,处理好监督抽查异议工作.但是,笔者认为即便严格按《处理探析》五个方面的要求执行,也未必能使抽查异议得到正确地处理,很可能会把错误隐藏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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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D92
2017-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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