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协同促进体系完善关于召回管理与行政执法制度衔接的若干思考
自2004年我国开始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至今,在社会各方的积极协作和共同努力下,召回制度建设日新月异,召回管理成效斐然.据统计,截至2016年,全国累计实施缺陷汽车召回1295次,涉及车辆3668万辆.仅2016年,我国汽车产品召回首次突破1000万辆,达到1132.56万辆,同比增长103%;消费品召回230次,召回数量达618万件,同比增长821%.然而,伴随着召回制度的发展和工作实践的深入,对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的过程中,是否适用以及如何适用行政执法已成现实问题.从长远发展角度看,加快对召回管理与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两项制度衔接的研究,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质量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制度协同、体系、召回管理、行政执法、召回制度、产品召回、现实问题、缺陷产品、制度衔接、制度建设、增长、行政处罚、汽车召回、管理成效、工作实践、消费品、质量、协作、统计、车辆
F27;U47
2017-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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