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7.01.003
把消费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进一步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制度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把我国消费品召回的要求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为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得到了提升.产品特别是消费品质量安全关乎每个消费者和每个家庭的福祉,也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基本要求.对缺陷消费品实施召回管理是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召回制度的需要.我国自2016年1月1日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来,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近日从质检总局获悉,截至2016年12月25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230次,涉及数量617.63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25%,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21%,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消费品安全、位置、缺陷、消费者合法权益、召回管理、管理办法、事后监管、质量安全、政府职能、召回制度、增长、维权意识、安全监管、制度化、程序化、转变、质检、体化、提升、家庭
TU5;TS9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