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6.05.009
依照“三包”规定保障质量安全——江苏泰州汽车质量申诉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
2015年1月29日,刘某申诉反映,其2014年8月15日从泰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购买了一辆BJ7202E汽车,使用两个月后,发现汽车发动机声响有异样,4S店解释发动机声音就这样,后跟同款汽车比较后,声音确实不一样,于是又去找4S店,这次4S店把发动机皮带紧了一下,异响消失了.过了一个星期异响又有了,4s店把发动机皮带拆下来重新上了一次,并称这次后就不会再响了,但是过了一个星期后又响了,申诉人要求退车.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4S店为申诉人免费更换发电机皮带及皮带惰轮,更捩后的零部件跟随车质保,质保为三年,不限公里.2、4S店送申诉人500元抵用券.3、质保期内,苦更换后再出现同样的问题,申诉人来店维修,4S店将每次补贴申诉人500元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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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6;F7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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