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5.05.009
质监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标准刍议
在质监执法实践中,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究竟达到何种程度,才能符合行政复议的内部审查标准和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标准,这涉及到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标准问题.现行的行政法律法规中只规定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什么情形属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会因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具体案情以及裁判人员的不同而不同,实践中一直莫衷一是.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标准过高,会带来行政执法效率的低下,一定程度上放纵质量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标准过低,会带来行政执法的履职风险,可能出现案件被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有鉴于此,对质监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标准进行研究,对于执法实践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015-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