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5.03.006
正确处理本案应从产品标准属性及对象确定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年第1期刊登的《这批有机肥如何处理》一案,不外乎关键涉及的是对案中违法标的物“不合格有机肥”产生行为的准确定性.笔者认为,就其行为所侵犯的客体而言,正确处理此案首要考虑的应是涉案产品标准的属性及对象,然后根据相关法律对该行为的指向界定违法行为性质进行追责.
处理、产品标准、属性、行为性质、质量技术监督、有机肥、违法、标的物、中国、侵犯、期刊、客体、合格、法律、对象
D92;DF6
2015-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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