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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1607.2014.10.030

“责令改正”在《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的适用

引用
《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半年多来,对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无疑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同时,该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法律适用的问题. 一是“责令改正”的法律属性.对于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行政违法行为,该法在《法律责任》一章,共有20条设定了行政处罚.其中,13条有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的表述.那么,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法律属性到底是什么,是正确适用上述行政法律行为的前提.

责令改正、特种设备、行政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法律属性、行政法律行为、安全法、正确适用、行政处罚、生命安全、人民群众、法律支撑、法律责任、法律适用、安全工作、预防、事故

DF3;D92

2014-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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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1607

11-3935/T

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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