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4.10.012
4省市笔记本电脑抽查全部合格
抽查范围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笔记本电脑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笔记本电脑产品.抽查依据本次抽查依据G 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28380-2012《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17618-199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T9813-2000《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笔记本电脑产品的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典型能源消耗(能效等级)、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谐波电流发射、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存储运输温度下限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笔记本电脑、国家监督抽查、信息技术设备、静电放电抗扰度、电脑产品、微型计算机、谐波电流、限值、能效等级、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测量方法、无线电骚扰、能效限定值、温度下限、通用要求、输入电流、设备安全、企业生产、能源消耗、抗电强度
TM8;TU7
2014-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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