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4.05.015
苏粤两省部分手机充电器不符标准
抽查范围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手机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2014年第一季度,共抽查了广东、江苏2个省的23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手机充电器产品.抽查依据本次抽查依据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手机充电器产品的电气间隙、设备内电容器的放电、爬电距离、直插式设备(插头尺寸和力矩)、耐异常热、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电源端子传导骚扰电压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手机充电器、信息技术设备、电器产品、国家监督抽查、传导骚扰电压、无线电骚扰、通用要求、设备安全、企业生产、爬电距离、抗电强度、接触电流、电气间隙、产品质量、测量方法、直插式、体电流、电容器、质检、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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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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