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锅炉继续使用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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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锅炉继续使用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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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年第2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对该检验报告如何进行后处理》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14年1月13日某市质监局收到特种设备检测院于2014年1月7日报送的锅炉停止运行检验报告报送记录单,具体内容为:某公司的1台型号为:LHC1.0-0.8-A11的承压蒸汽锅炉,在定期检验中发现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一是安全阀超期未校,应即校验合格;二是本锅炉尚未办理使用证,应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使用证.检验结论:停止运行;结论说明:办理使用证后本锅炉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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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7;F27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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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1008-1607

11-3935/T

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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