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4.03.031
明确抽样检查的目的与作用
质监部门在行使质量监督或处理各类质量案件中都离不开抽样检查这一环节,而抽样检验结果是支撑行政监督与执法的关键部分.然而,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质监部门对抽样检查的目的与作用认识不全,尤其是从事行政工作的质监人员更是对抽样检查一知半解,往往机械、片面地理解抽样检查的概念,认识不到抽样检查的目的与作用.在《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年第1期刊登的《抽样检查应按规定选择抽样方式》 (以下简称《抽样方式》)一文,该文从抽样检查技术规范的要求来论述与分析,最后认定《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年第11期刊登《不合格水泥的货值金额该如何认定》中第二种意见.笔者就此也谈一点看法,与《抽样方式》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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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3;D63
2014-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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