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4.03.027
强监管降风险提效率——基层质监部门依法行政法制综合监督协调机制初探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政府法治化水平的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面临外部压力和自身规范的双重"倒逼".基层质监部门作为履行辖区质监综合管理的一线部门,直接面对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如何在监管、执法、服务过程中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这既是适应新形势条件下政务环境的需要,也是自身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基层质监部门实施行政行为至少涉及质量监督、标准、计量、特种设备、许可证、认证认可、行政程序等方面的16部法律、18部行政法规、111部规章,工作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法律风险点.如何预防、警示、控制、消减这些法律风险,是基层质监部门法制机构的重要课题.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好法制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功能,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建立覆盖所有行政业务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机制,降低行政法律风险,提升"法治质监"建设水平.
监管、法律风险、效率、基层、质监部门、行政法制、质量监督、依法行政、法制机构、公民法律意识、实体和程序、综合管理、自身规范、政务环境、业务行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行政法规、行政程序、协调功能
F27;D63
2014-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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