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4.03.011
对食品标识问题的举报不属《特别规定》奖励范围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尤其是在国家和政府相继颁布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后,食品监管部门受理的有关食品质量和标签标识问题的投诉举报与日俱增.
在国家针对食品质量安全实行举报有奖的新形势下,一些职业投诉人受经济利益驱动,大多不针对食品内在质量和安全,而针对食品外部标识问题,集中批量地提出海量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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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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