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4.02.01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暨“责令改正”的法律属性
[案情]
2010年5月10日,甲市飞乐游乐设施公司函告该市某公园和市质监局,该公园在用的游乐设施“松林飞鼠”的设计使用寿命截至日期为2010年5月底.如公园超出设施设计使用寿命后继续使用该设施,后果与该公司无关.市质监局随即向公园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以下简称《指令书》),责令该公园于2010年5月31日后停止使用“松林飞鼠”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令书、责令改正、游乐设施、设计使用寿命、公园、松林飞鼠、截至日期、案情
K22;G27
2014-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