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3.04.010
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与鉴定书的格式规范
2012年5月,接到某知名品牌服饰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举报,江苏省J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某商业广场D区82号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库存一批某品牌内衣.现场A公司代表出具了鉴定书,认定现场查获的内衣为假冒某品牌产品.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批内衣为A公司浙江地区经销商供货至J市,经销商提供了该批内衣生产厂的出库单,与查获产品批号一致.经与A公司核实,确认该批内衣为A公司内衣厂生产,但限于浙江地区销售,按照A公司内部规定不得跨地区销售,否则一律作为假冒产品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执法人员认为这是一起企业内部商业竞争的不规范行为,不能根据企业的指控认定该批内衣为假冒产品,决定撤销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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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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