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3.04.003
“质检利剑”化肥打假战役展开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13年”质检利剑”化肥打假战役,统一组织指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川、湖南、湖北11个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88个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集中行动,重点打击化肥偷减有效养分和标志欺诈等违法行为.呈现四个问题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假劣化肥坑农害农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干扰农业生产秩序.综合各方面情况发现,劣质化肥坑农害农案件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第一是偷减养分,含量不足;第二是假冒品牌,通过假冒名优企业厂名、厂址等方式,蒙骗农民;第三是虚假标注,一些不法企业钻法律和标准空子,在产品标识上误导农民;第四是无证生产,一些化肥生产小企业和窝点,生产设备简陋,场所隐蔽,不具备相应的化肥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能力.
质检、化肥生产、打假、生产企业、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控制能力、组织指挥、执法检查、有效养分、违法行为、生产秩序、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农民、名优企业、假冒伪劣、国家、产品标识、案件、小企业
TB9;F22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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