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包装袋不符合标准规定该不该处罚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年第12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使用普通编织袋包装水泥应如何处罚》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12年8月3日,甲县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A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生产销售的水泥未使用复膜塑编袋或复合袋.甲县执法人员马上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成品库内存放有待销售的普通硅酸盐水泥20吨(每袋50kg,共计400袋),包装袋均使用普通塑料编织袋,在原料库内存放有普通塑料编织袋36捆(每捆100条).执法人员对库存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经甲省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该批水泥质量合格.执法人员经查阅票据和调查相对人得知:上述普通塑料编织袋共定制50捆,使用这种包装袋共包装水泥70吨(1400)袋,已销售50吨(1000)袋,水泥销售价为270元/吨,成本价为26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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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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