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2.07.018
产品产地与地理标志产品的区别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年第5期案例沙龙专栏刊载了陈永远先生的《冒用产品原产地如何处理》一文,对B公司在生产C产品过程中,对从D县采购的C产品依113标注产地为A县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产生了三种意见。分析起来,关键在于正确区分产品产地与地理标志产品不同的保护制度。
地理标志、原产地、产品、《中国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保护制度
TS971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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