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2.05.011
冒用产品原产地如何处理
2012年4月6日,A县质监局食品监管人员对B公司进行日常巡查,发现C产品合格证上标注产品名称:C,食品原产地:XX省A县,产品标准:Q/ZMX001-2009,但B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正在车间包装的C产品与A县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A县C有明显区别,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后经调查,B公司包装C产品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产品名称、原产地、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监管、产品合格证、产品标准、产品保护、地理标志
TS971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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