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11.10.015
销售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是否可以直接处罚
某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内某钢材经销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A公司钢材产品堆场上有80吨待销的热轧带肋钢筋。吊牌显示:涉案钢筋生产企业为B公司,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钢筋牌号为HRB335。
钢材产品、热轧带肋钢筋、处罚、目录、销售、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执法检查
TG142(金属学与热处理)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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