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该如何定性处罚
@@ 同意第一种意见山东省济南市质监局平阴分局刘新厚、新疆巩留县质监局海燕、姜星、福建省漳州市质监局吴振祥、苏天祥、辽宁省葫芦岛市质监局毕建光、范毅兰、新疆巩留县质监局稽查队认为: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新疆巩留县、型式试验、技术规范、葫芦岛市、新产品、漳州市、新材料、山东省、辽宁省、济南市、福建省、试制、平阴、能效、稽查、海燕、分局、测试
TH4;F40
2011-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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