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
@@ 编者按: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进一步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条件,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并于2008年6月24日发布施行.该规则规范并明确了3C认证活动中有关3C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撤销条件及其有关事项,统一了各指定3C认证机构的相关活动.现将该规则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活动、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有效管理、认证机构、规则部分、规范、管理规定、统一、内容、读者、布施
TP3;D92
2009-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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