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08.04.003
迎接使命为节能护航——《节约能源法》4月1日正式实施
@@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我国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4月1日,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正式实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将成为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有力的助推器.修订后的<节能法>涉及质检系统八大职能,包括节能标准制修订、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能效标识、认证、能源计量、节能产品进出口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赋予了质检部门一系列重要的职责,对质检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对质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使命、节能法、节约能源法、质检系统、标准制修订、经济社会、能源发展战略、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质检部门、违法行为、特种设备、实施、能源计量、能效标识、利用效率、节约资源、节能产品、基本国策、改善环境
X22;U47
2008-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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